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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能常常向神禱告交心、反省自己,讓神在心裡掌權做主,能尊神為大真實敬拜神;

2.盡本分沒有應付糊弄,沒有交易索取,即使效力做狗也要為神家站好崗、把好門;

3.能堅決完成神的託付,認真負責、一絲不苟,能作好事奉神的實質性工作讓神滿意;

4.能竭力追求真理,絕對順服神的審判刑罰與修理對付,只為得著潔淨達到合神心意;

5.能追求做誠實人,與神有真實相交,除去觀念、隔閡與誤解,做神的知心人完全順服神;

6.能體貼神的心意,急神所急想神所想,凡事與神同心合意,為遵行神旨意奉獻一生;

7.能盡心盡意地愛神,實行高舉神、見證神把人帶到神面前,成為神的真實見證人。

相關神話如下:

「所謂的『愛』是指純真無瑕的感情,用心來愛,用心去感覺去體貼;『愛』裡沒有條件,沒有隔閡,沒有距離;『愛』裡沒有猜疑,沒有欺騙,沒有狡詐;『愛』裡沒有距離,沒有任何摻雜。你有愛就不會欺騙,就不會埋怨,就不會背叛,就不會悖逆,就不會索取,就不求得什麼,不求得多少;你有愛就會甘心奉獻,就會甘心受苦,就會與我相合,就會為我捨棄你的所有,捨棄你的家庭、你的前途、你的青春、你的婚姻,否則你的愛就不是愛而是欺騙、是背叛!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》

「神的話說:『愛是純真無瑕的感情,愛裡沒有猜疑,沒有隔閡,沒有距離,用心來愛用心去體貼。』愛是這麼個定義,這是真理,神對愛是這麼說的,那愛誰呀?愛丈夫、愛妻子、愛任何弟兄姊妹?不是!神說的愛不是讓愛人,乃是指人對神的愛,這愛是真實的愛。怎麼明白這個真理?就是神讓人對神沒有猜疑,跟神沒有距離,是純真的,是無瑕的。無瑕就是對神沒有奢侈、沒有條件、沒有理由,再不愛第二個,在你心裡面沒有第二個東西能佔有你的心,是純真無瑕的感情。感情就是在人心裡佔一定的地位,你時時刻刻想著他、念著他,什麼時候都想到他。愛是用心來愛,用心來愛這裡就有體貼、有照顧、有想念,你能用心去愛就得有個認識過程。你現在沒有一點認識,但是你能用心去嚮往他、去想念他、去順服他、去體貼他、去向他禱告、去向他呼求,甚至急他所急想他所想,都是用心去做,別用嘴說:『神哪!我為你做這個,我為你做那個。』只有用心去愛去滿足神才是實際。嘴雖然沒有說,但是心裡有神,心想著神,丈夫、親人、妻子、兒女都能放下,心裡沒有神不行,沒有神活不成,離開神不行,這就有愛了,這是心裡有神了。用心來愛用心來體貼,這裡面就包括挺多東西,這就是神要求人對他的真實的愛,就是用心來愛用心來體貼,時時刻刻想著神,用你的心做,不是用你的嘴來做,也不是用你的舉止來怎麼表現,主要用你的心去做,用你的心來支配你的行為,你的心來支配你的所作所為,這裡面沒有存心,沒有摻雜,沒有猜疑,這樣的心就純潔多了。心裡有猜疑,怎麼猜疑呢?心裡總想:神這樣作對不對呢?神為啥這樣說呢?神這樣說若沒有理由我不聽,神這樣作若不公義我先不順服,我先放放。沒有猜疑就是神怎麼說都對,神怎麼作都對,在神沒有對錯,人就應該順服,人就應該體貼神、滿足神,急神所急想神所想。不管神所作的一切事在你來看有沒有意義,在你看合不合觀念,在你看合不合適,合不合人的道理、人的想像,你都能順服,都能存著敬畏神的心、順服神的心來對待神所作的一切的事。這樣實行是不是合乎真理?是不是愛的表現?是不是愛的實行?」

摘自《座談紀要·供應真理才是帶領人》

「人用心接觸神,心能夠完全歸向神,這是人愛神的初步,要愛神首先必須達到先把心歸向神。什麼是把心歸向神呢?你心裡所追求的都是為了愛神,都是為了得著神,這就證明你把心完全歸向神了。在你的心裡除了神和神的話之外,幾乎沒有別的事(家庭、錢財、丈夫、妻子、兒女……),即使有但卻不能佔有你的心,你能不為前途著想,單單追求愛神,這時候你就把心完全歸向神了。若你的心裡還為自己打算,總是求個人利益:『什麼時候我向神要點什麼呢?我家什麼時候能富裕呢?怎麼穿點好衣服呢?……』你活在這個情形裡,說明你的心還沒有完全歸向神。若你的心裡只有神的話語,而且能時時禱告神、親近神,似乎神跟你很近,神在你裡面,你也在神裡面,在這樣的情形裡說明你的心在神面前。你天天禱告神,吃喝神的話,總為教會工作著想,能體貼神的心意,用心真實地愛他,滿足他的心,這樣你的心就屬於神了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對神真實的愛是自發的》

「1 你越滿足神,你心越能歸向神;越禱告神,越能發現神的可愛之處;你越滿足神,神的負擔越加給你,你就越能愛你心中所愛的神,你的心愛神的成分越多,你就越能越能歸向神。當你達到一個地步,你的心歸向神了,你就覺得神特別可愛。

2 這時你就能發出內心深處的讚美,即使別人不讓你唱,但你也願意唱,內心發出讚美時,誰也禁止不住。你愛神的成分越多,不對的意念越少,撒但在你身上就沒有作工機會了,到這個地步你就徹底你就徹底脫離死亡的氣氛了,到這個地步你的心就真歸向神了真歸向神了。」

摘自《跟隨羔羊唱新歌·304 心越歸向神越覺神可愛》

「人盡本分其實就是將人原有的即人本能及的都做到,那人就盡到自己的本分了,至於人在事奉中的弊病,那是在逐步的經歷中、在經歷審判的過程中逐漸減少的,並不攔阻也不影響人的本分。若有人害怕在事奉中存有弊病而停止事奉或後退讓步,那這樣的人是最懦弱的人了。人在事奉中若不能將人該表達的表達出來,不能做到人本能所能及的,而是糊弄、應付,那人就失去了一個受造之物該有的功用,這樣的人就是所謂的『庸才』,是無用的廢物,這樣的人還怎麼能稱之為堂堂的受造之物呢?……人不能盡到自己的本分理應為此感到內疚、感到虧欠,應恨惡自己的軟弱無能、恨惡自己的悖逆敗壞,更應為神肝腦塗地,這才是一個真實愛神的受造之物,這樣的人才有資格享受神的祝福、應許,有資格接受神的成全。……人的本分與人的得福或受禍並無關係,本分是人該做到的,是人的天職,應不講報酬、不講條件、沒有理由,這才叫盡本分。得福是人經審判之後得成全而享受的福氣,受禍是人經過刑罰、審判之後性情沒有變化,也就是沒經成全而受到的懲罰。但不論是得福或是受禍,作為受造之物就應盡到自己的本分,做自己該做的,做自己能做到的,這是作為一個人,一個追求神的人最起碼具備的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別》

「1 神哪!當你需要我為你作見證之時,我願為你效力、任你擺佈;當你所要的見證完畢之時,把我扔在一邊任其受苦,絲毫不理會我,我又有何怨言可發?當神你還想利用時,又一次撿起來派上用場……

2 我願做牛做馬,任主人使用,即使無有一點人身自主權。為神效力是一件光榮的事,神無論怎麼作都是應該的,能滿足全能者需要真是太自豪的事!請問問你可曾立過為神效力這樣的心志,不再為自己活?

3 神哪!不管你怎麼作,總歸都是好的,都是值得我們效法的,因你與人畢竟有區別。你是神,我是塵土,我該敬拜你;你是造物的主,我是受造之物,我應該絕對順服你,該以自己的心來愛你。不管神你是否看得起我的愛,我願耗盡我所有來滿足你。你是造物的主,我是受造之物,我應該絕對順服你,該以自己的心來愛你來愛你愛你。」

摘自《跟隨羔羊唱新歌·115 你可曾立過為神效力的心志》

「你們應當心懷坦蕩盡好各自的本分,而且應該不惜一切代價,正如你們所說,到那日神是不會虧待任何一個為他受苦付代價的人的,這樣的信念還是值得保留的,而且你們應該永不忘懷才對。這樣我對你們才能作到放心,否則的話你們永遠都是我放心不下的人,也是我永遠討厭的對象。你們若都能憑藉著良心來為我付出一切,來為我的工作而竭盡全力,為我的福音工作獻出畢生的精力,那我的心中不就常常為你們而歡欣跳躍了嗎?這樣我對你們不就完全放心了嗎?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談歸宿》

「耶穌之所以能完成神的託付,完成救贖全人類的工作,就是因為他能夠體貼神的心意,無有個人的打算安排,他也是你們最了解的神的知己——神自己(其實他是神見證的神自己,這裡提起是為了用他這一個事實說明一個問題),他能夠以神的經營計劃為核心,總禱告天父,尋求天父的旨意。他禱告說:父神哪!若是你的旨意你就成全,但你不要按著我的意思來,而要按著你的計劃行事,人雖有軟弱你何必顧念呢?在你手中猶如螞蟻一樣的人怎能配受你眷顧呢?我心只願成就你的旨意,願你能夠按著你的意思在我身上作成你要作的。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,心中猶如刀絞痛苦萬分,但是在他心中絲毫沒有一點反悔的意思,總有一種強大的力量來支配他走向被釘十字架的地方。最終他被釘在十字架上,成為罪身的形像,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這一工作,超脫了一切死陰的轄制,死亡、地獄、陰間在他面前失去威力,被他戰勝。他一生三十三年之久,總是按著神當時的作工而盡力滿足神的心意,從不考慮個人的得失,總為父神的心意而打算。所以他在受浸之後神說:『這是我的愛子,是我所喜悅的。』因著他在神面前合神心意的事奉,所以神把救贖全人類的重擔壓在他的肩上讓他去完成,他有資格有權利去完成這一個重任。他一生不知為神受了多少苦,經歷了多少撒但的試探,但他從不灰心。……

你們如果也像耶穌這樣能體貼神的負擔,背叛你們的肉體,神就把他的重任託付給你們,使你們達到事奉神的條件。在這情況下才敢說你們是遵行神旨意的人、完成神託付的人,才敢說你們是真實事奉神的人。……

……趁你們現在剛進入事奉神的正軌,你們先把心交給神,不能一心二用,不管在神面前也好,還是在人面前也好,你的心總向著神,能像耶穌一樣有愛神的心志,神就會成全你,使你成為合神心意的事奉神的人。你若真想被神成全,有合神心意的事奉,那你就應改變你以前信神的觀點,改變你以往那些事奉神的老作法,使你裡面有更多的被神成全的部分,這樣神就不丟棄你,你就會像彼得一樣成為愛神的先鋒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
「神對人的託付是天經地義得完成的,這是人最高的職責,跟生命一樣重要。你如果對神的託付掉以輕心的話,那你就是最嚴重的背叛神,這就比猶大更可悲,該受咒詛,所以說,神對人有託付,這是神的高抬,特殊的恩待,這是最榮耀的事,別的什麼都能放棄,甚至性命不要也得完成神的託付,你看這裡面更有真理可尋求。

……愛神裡面有哪些真理,人為什麼要愛神,愛神的意義是什麼,對愛神的真理要透亮了,人心裡如果能夠愛神,有點愛神的心,那就有真正的人生了,是最幸福的人了。」
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怎樣認識人的本性》

「你若真有良心,你該有負擔,該有責任心,說:不管是征服還是成全,但我得把這步見證作好。作為一個受造之物,能被神徹底征服,最終能夠滿足神,以愛神的心來還報神的愛,把自己完全獻上來還報神的愛,這是人的責任,是人該盡的本分,人應有這個負擔,得把這個託付完成,這才是真正信神的人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實行 三 》

「彼得信神是追求一切滿足神,追求順服一切出於神的,刑罰、審判他能接受,熬煉、患難、生活的缺乏他也接受,一點怨言沒有,這些都不能改變他愛神的心,這不是愛神至極嗎?這不是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了嗎?或是刑罰、審判,或是患難你都能達到順服至死,這才是一個受造之物該達到的,這才是愛中的純潔的成分。人如果達到這個程度那就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,這最能滿足造物主的心意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》

「彼得在刑罰中能這樣禱告:神哪!我肉體悖逆,你刑罰我,你審判我,我以你的刑罰、以你的審判為喜樂,即使你不要我,但我能從你的審判之中看見你的聖潔、公義的性情。你審判我,讓別人能在你的審判之中看見你的公義性情,我也就心滿意足了。只要能把你的性情發表出來,使你的公義性情讓所有的受造之物都看見,而且讓我能夠藉著你的審判使我愛你的心更純潔,能達到一個義人的形象,你這樣的審判是美善的,因你的美意本是此。我知道我身上的悖逆還很多,仍不配到你面前,我願更多地讓你審判,或是環境惡劣或是大的患難,無論你怎麼作,對我來說都是寶貴的,你的愛太深了,我願任你擺佈,沒有一點怨言。這是彼得經歷神作工的認識,也是彼得愛神的見證。……

人都要追求活出有意義的人生,別滿足於現狀,要達到活出彼得的形象,得具備彼得的認識、彼得的經歷。要追求更高、更深的東西,追求能更深地愛神、更純潔地愛神,追求有價值、有意義的一生,這才是人生,才是彼得一樣的人。你得注重自己能在積極方面主動地進入,別為滿足於一時的安逸而消極後退,卻忽略了更深、更細、更實際的真理,你得具備實際的愛,你得想方設法擺脫這種墮落的無憂無慮的畜生一樣的生活,得活出有意義的人生,活出一個有價值的人生,別自己愚弄自己,別把自己的一生當玩具來玩耍。對每個有心志的愛神的人來說,沒有得不著的真理,沒有站立不住的正義。你的一生該怎樣度過?你該怎樣愛神,以此來滿足神的心意?這些都是你一生中最大的事,最主要的你得有這種心志,還要有這毅力,別做那沒骨頭的弱者,你得學會經歷有意義的人生,經歷有意義的真理,別這樣應付自己。不知不覺一生消逝,你還會有這樣的機會來愛神嗎?人死了以後再來愛神,這可能嗎?你得有彼得一樣的心志,有彼得一樣的良心,得活著有意義,別玩弄自己!作為一個人,一個追求神的人,你得能慎重考慮對待自己的一生,當如何把自己獻給神,當如何信神信得更有意義,你既愛神,當如何愛神愛得更純潔、更美、更善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彼得的經歷——對刑罰、審判的認識》

「無論神怎麼作工,無論在什麼環境裡,你都能追求生命,追求神的工作在你身上開展,追求真理,對神的作為有認識,而且能按真理行,這就是有真實的信心,這就證明你對神沒失去希望。你在熬煉中還追求真理,能真實愛神,對他不產生疑惑,不管神怎麼作,你還仍然實行真理滿足他,還能在深處尋求他的心意,體貼他的心意,這才是對神有真實的信心。以前讓你作王掌權時你愛他,向你公開時你追求他,現在神隱藏了,你看不見神了,有苦難臨到你,這時你就對神失去希望了嗎?所以,不論在什麼時候,你都得追求生命,追求滿足神的心意,這就叫真實的信心,是最真、最美的愛。

……在苦難臨到的時候,你能夠不體貼肉體、不埋怨神,在神向你隱藏的時候,你能夠有信心跟從神,以往的愛心還不變、不消失,無論神怎麼作,你都任神擺佈,寧肯咒詛自己肉體也不埋怨神,臨到試煉時寧肯忍痛割愛、流淚痛哭也得滿足神,這才叫真實的愛、真實的信心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》

「神對人要求的最低標準就是人能向他敞開心,人若將真心交給神向神說真心話,那神就願意在人身上作工,神要的不是人彎曲的心而是單純誠實的心。人對他不說真心話他就不感動人的心,也不在人身上作工,所以禱告最關鍵的就是能向神說真心話,將自己的缺欠或悖逆的性情向神訴說,向神完全敞開自己,這樣神才能對你的禱告感興趣,否則神會向你掩面的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「事奉神的人應該是神的知己,是神所喜悅的,能夠對神忠心無二。不管在人背後做的,還是在人面前做的,都能在神面前獲得神喜悅,在神面前能夠站立得住,不管人對你怎麼樣,你總是走自己該走的路,來體貼神的負擔,這才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能夠直接事奉神是因著他有神的重託、神的負擔,他能以神的心為心,以神的負擔為負擔,不考慮前途得失,哪怕前途一無所有,什麼也得不著,但是他總以愛神的『心』來信神,所以說這樣的人就是神的知己。神的知己也就是神的知心人,只有神的知心人才能急神所急,想神所想,雖然肉體痛苦軟弱,但能忍痛割愛去滿足神,神把更多的負擔加給這樣的人,神要作的藉著這樣的人發表出來。所以說這樣的人是神所喜悅的,是合神心意的事奉神的人,只有這樣的人才能與神一同作王掌權。當你真正成為神的知己的時候,就是你與神作王掌權的時候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

「追求愛神被神得著這才是神的心意。有人僅僅用良心報答神的愛,這達不到神的心意,你追求的標準越高,越合神的心意。作為一個正常的人來說,作為一個追求愛神的人來說,進入國度做子民就是你們的真實前途,是最有價值、最有意義的人生。誰也比不上你們有福氣,為什麼這樣說呢?因為不信神的人都是為肉體活著,為撒但活著,你們今天是為神活著,是為遵行神的旨意而活著,所以說你們的人生是最有意義的人生。只有這班被神揀選的人才能活出最有意義的人生,其餘在世上的任何一個人也不能活出像你們這樣有價值、有意義的人生。因著神的揀選,因著神的高抬,更因著神的愛,你們摸著了真正的人生,知道怎樣活著最有價值,並不是你們追求得好,乃是神的恩待,是神開啟了你們的靈眼,是神的靈感動了你們的心,使你們有幸來到他面前。如果神的靈不開啟你,你看不見神的可愛之處,也不可能去愛神,完全是因著神的靈感動了人的心,使人的心都歸向神。有的時候在享受神話時靈裡受感動,覺得非愛神不可,裡面的勁還特別大,沒有放不下的東西,你有這個感覺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,你的心完全歸向神了,你就會向神禱告:『神啊!我們真是你預定揀選的,因著你的榮耀,我感到自豪,因著我做你的子民而感到榮幸,為著遵行你的旨意我願完全為你花費、為你獻上,把我的一生、把我的畢生精力都獻給你。』當你這樣禱告的時候,心裡對神有無限的愛與真實的順服,你有過這樣的經歷嗎?人如果常常被神的靈感動,就會有特別奉獻的禱告:『神哪!我願意看見你得榮的日子,我願意為你活著,為你活著是最有價值、最有意義的事,我絕不願意為撒但活著、為肉體活著,今天能為你活著這是你的高抬。』當你作這樣的禱告以後,覺著非得把心交給神,非得把神得著,在有生之年得不著神死也不甘願。作完一次這樣的禱告之後裡面就有一股使不完的勁,你也不知道那是從哪來的勁,裡面就有無窮無盡的力量,特別覺得神可愛,覺得神值得人去愛,在這個時候就是受了神的感動了。凡是有過這樣經歷的人,都是受神感動的人。常常受神感動的人生命會發生變化,他能立下心志願意完全得著神,愛神的心也比較堅強了,他的心完全歸向神了,什麼家庭、世界、纏累、前途都拋到九霄雲外,願把一生的精力都獻給神。凡是被神的靈感動的人都是追求真理的人,是有希望能被神成全的人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認識神的最新作工跟上神的步伐》

「但願弟兄姊妹都能竭盡全力為神在天的旨意而奉獻全人,成為神家中的聖僕,享受神賜給的不盡的應許,讓父神的心早享安息。『成就父神的旨意』應是所有愛神之人所擁有的座右銘,應把這話當作人進入的嚮導、行動的指南,這是人該有的心志。將神在地的工作徹底結束,配合神在肉身的工作,這是人的本分,到有一天,神的工作結束之時,人歡送他早歸於天父,這不是人該盡的責任嗎?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與進入 六》

「信神不應該是只求得福,而應該是追求愛神、認識神,藉著神開啟、藉著個人的追求能吃喝神話,產生對神真實的認識,有發自內心的對神真實的愛。就是說,你對神的愛是最真實的,無人能破壞你對神的愛,無人能攔阻你對神的愛,這時你信神就走上正軌了,就證明你是屬神的人了,因為你的心已被神佔有了,再沒有什麼能佔有你了。因著你的經歷,因著你的代價,因著神的作工,你能自發對神的愛,這時你就脫離了撒但的權勢,活在了神話的光中,脫離了黑暗權勢,這才可說是得著神了,你信神得向著這個目標去追求,這是你們每個人的職責。你們都不應滿足現狀,對神的工作不能三心二意,不能不當作一回事,應該處處想著神、時時念著神、事事為著神,說話做事把神家利益放到首位,這樣才能符合神的心意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既信神就應為真理而活》

「希望你們都盡心、盡意、盡力地愛神,正像愛護自己的性命一樣,這不正是最有意義的人生嗎?還要上哪兒尋找人生的意義呢?不是太瞎眼了嗎?你願意愛神嗎?神值得人愛嗎?人值得人寵嗎?那應當怎樣做呢?放心大膽地來愛神,看看神能把你怎麼樣?看看他會不會殺你?總之,愛神這一任務比為神抄抄寫寫都重要,你應將更重要的事放在最前邊,以便使你的人生更有價值充滿樂趣,之後等著神對你的『處決』,不知你的計劃表中有無愛神這一項,願所有人的計劃都成為神所成全的對象,都成為現實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向全宇說話的奧祕揭示·第四十二篇》

「到有一天你經歷到一個地步,神讓你走但你不能離開他,總覺著裡面沒有神不行,沒丈夫,沒有妻子、兒女,沒有家庭、父母,沒有屬肉體的享受這行,如果離開神這不行。你如果沒有神,就像把你的命挪去一樣,沒有神你活不了,經歷到這個地步,你信神就信到家了,這樣神就成了你的生命了,成了你生存的根基了,你再也不能離開神了。你經歷到這個地步,就真實享受到了神的愛,你跟神的關係密切到了一個地步,神就是你的生命,神就是你的愛,那時你就會向神禱告說:神哪!我已沒法離開你,你就是我的生命,我沒有什麼都可以,沒有你我就沒法生活下去。這是人的真實身量,是實際的生命,有些人是被逼著走到現在的,走也得走,不走也得走,總覺著處在兩難之地。你得經歷到神就是你的生命,若把神從你心裡挪走就是把你的命奪走了,神就是你的生命,你沒法離開神,這樣你對神真是有實際經歷了,那時候再讓你去愛神就是真實的愛了,是單一、純潔的愛了。經歷到有一天你的生命達到了一定程度,你禱告神,吃喝神的話,裡面都不能離開神了,忘也忘不掉了。神成了你的生命,讓你忘掉世界,忘掉妻子、兒女可以,如果讓你忘掉神那不容易,那絕對做不到,這是你的真實生命,這是對神的真實的愛。人愛神到一個地步,愛什麼都不能超過愛神,愛神第一,這樣你就能捨棄一切,而且肯接受神的一切對付、修理。你做到愛神超過愛一切,你就能活在實際之中,活在神的愛之中。

神在人裡面一作生命,人就無法離開神了,這不是神的作為嗎?這是最有力的見證!神作到一個地步,神說讓人效力,神說刑罰人,或讓人死,人都不退去,這樣人就被神征服了。在實際經歷當中,能夠站住見證,能夠站住立場,站在神的這一邊,總也不退去,能與愛神的人有正常的關係,臨到事能夠完全順服神,而且能夠順服神至死,這人是有真理了。你實際生活當中的實行、生活當中的流露就是神的見證,是人的活出,也是神的見證,這就真實享受到神的愛了,你經歷到這個地步就達到果效了。自己有實際活出,一舉一動讓別人看了佩服,別人看你外表穿著打扮一般化,但你活出非常敬虔,交通神的話有神的引導,有神的開啟,你說話能談出神的心意,交通出實際,對靈裡許多事奉的事明白,說話大方,端莊正派,不吵鬧也不放蕩,臨到事能順服神的安排、能站住見證,處理什麼事穩穩當當、不慌不忙,這樣的人就真看到神的愛了。有的人歲數不大,但看著外表舉動像是中年人,成熟了,有真理,別人也都佩服,這樣的人就有見證了,就是神的彰顯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愛神的人永活在神的光中》

文章來源:全能神教會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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